2012-03-10 01:26:02
《每日经济新闻》梳理提出有关资本市场的九大关键词,字里行间传达着2012年股市运行面临的重要改变。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文艺
/“改革”关键词/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箭在弦上
新股发行制度 首提股市热点
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直接提及股市的文字不多,但短短35字的叙述中,已经让市场嗅到了“改革”的味道,最值得关注的也是当前的热点 “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
报告提出要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却是作为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而提及,《每日经济新闻》查阅2001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容发现,提到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尚属首次。事实上,去年底以来,随着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的上任,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被推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不可否认,我国目前实行的新股定价体系存在明显缺陷,新股发行定价不能客观反映公司基本面,高价发行已是广为市场诟病。在二级市场普遍市盈率只有20倍左右时,新股发行市盈率常常高达40倍,50倍,甚至超过80倍,而新股的发行价格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基础定价机制,所以对新股发行定价制度的完善成为重点关注对象。而新股高价发行的根本又在于询价制度的不合理,询价机构报价不能反映真实的买卖意图。
还需要迫切改变的是IPO大量超募的现象,这些超募资金要么躺在银行里“睡大觉”,要么被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办公条件,要么投资于原本并无计划的项目,对资金是极大的浪费,而高发行价又是超募的直接原因。因此,在新股发行深陷“三高”(高发行价,高超募,高比例业绩变脸)的背景下,2012年“两会”期间,不少委员的提案也涉及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目前最急迫的任务之一,按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2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事项,证监会都已经在改革和落实过程中,今年应该有重大突破。
不过,也有人提出,要真正改变新股发行“三高”的状态,最深层次的改革还在退市制度的完善。
退市制度 攻坚“老难题”
事实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2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新股发行制度”与“退市制度”并行提出,称要健全完善退市制度。
犹如一声响雷,健全完善退市制度与新股发行制度一样,都是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出,且是作为今年的改革重点任务,但相比新股发行制度,退市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难度更大。“退市制度形同虚设”也是多年来A股市场无法根除的顽疾。
上述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到的正在改革和落实的政策中就包括退市制度。
A股市场并非没有退市制度,早在2001年,证监会就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实施办法》,但政策发布11年以来,仅有不到45家公司退市,而最近几年几乎没有公司退市。
去年,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退市条件。当时,有业内人士称,如果说主板市场的退市制度施行起来有难度,存在一定的历史原因,创业板这块新市场则是很好的“试验田”。于是,随着创业板开板时间越来越长,市场也将目光汇集于此,关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最终执行力度。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说:“改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中,退市制度是影响较大的针对性政策,强调完善退市制度不仅是对上市企业种种行为的一种预期通知,也为整个证券市场改革进一步划分了重点。”
王世新指出,“退市制度,新股发行制度”在2012年同时破题,只因两者之间有密切关联,一个是入口,一个是出口,只要两方面都能良好运行,A股市场就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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