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0 01:03:13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或将引入新的变化。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研究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存贷比考核方式。有商业银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确认了这一消息。
对于改进,有银行业人士更希望能够取消这一监管指标。现在巴塞尔协议Ⅲ的规定,对银行的指标的考核已经完全可以覆盖,存贷比现在存在的意义已不大。
存贷比或迎来新变化/
昨日(1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将深入研究当前市场条件下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办法。
目前,对于存贷比的改进的建议有三条,其一是在监管指标的计算方式上,将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分母的计算范畴;其二进行弹性掌握,比如允许在75%的上下3~5个百分点浮动;其三,允许在年中突破75%限制,年内给予压回即可。
现行75%存贷比指标是 《商业银行法》(1995年颁布)规定实施的。当时的政策偏好之一是通过存贷比等指标,配合当时的双紧缩政策,进而抑制通胀。
2009年初,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适当突破存贷比的限制。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存贷比在过去是有历史功绩的,过去的资产和负债来源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来自贷款和存款。所以在当时,从防范流动性风险来看,存贷比有它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75%的存贷比已越来越受到争议。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在受访银行家中,仅有20.7%的银行家认为应该保留存贷比,并作为主要监管指标。其余的银行家多数认为,应对指标的约束效力、测算方式等做出修改,更有6.5%的银行家认为,应废止此指标。
改进或废除存争议/
对于改进存贷比的建议,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还提出,或许以后可以改为考核日均存贷比。
不过,前述银行人士认为,同业存款完全纳入不合理,因为同业存款的波动很大,不是很稳定,而且拆借的短期资金居多,所以当初不纳入是有道理的。他同时认为,上下浮动的意义也不大,不如直接将监管标准提到80%或者85%左右。
对于改进还是废除该指标,鲁政委则认为可以废除这一监管标准。鲁政委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过去存贷比在防范流动性风险更具有意义,但是与过去相比,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更加多元化了。而且巴塞尔协议Ⅲ出来之后,对于流动性风险有两个更详细的指标,这个时候存贷比的存在就非常尴尬。
前述银行人士也表示,对于存贷比过去的作用,现在巴塞尔协议Ⅲ的规定,对银行的指标的考核已经完全可以覆盖,所以存贷比存在的意义也不是太大。
该银行人士还表示,银行很多时候会出现存款月末突增,月初突降的现象。这种“存款大搬家”和存贷比的考核有很大关系。尽管很多商业银行采取了日均存款余额的考核,但是有存贷比的限制,很多银行在月末、季末都要求将存款做上去,将存贷比降下来。
鲁政委也认为,存贷比考核继续保留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月末、季末银行抢存款,导致货币统计数据出现剧烈的波动。也就是说,一个监管指标的存在,不仅没有增加机构的稳定性,还加剧了波动,所以就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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