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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提案:建议禁止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审批

2013-03-15 00:38:0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外资进入中国种业市场的步伐正在加快。

“两会”期间,民建中央的一份提案认为,跨国种业公司正在利用自身实力,不断鲸吞中国种业市场。提案指出,中国农民高价购买跨国种业公司的种子,如甜椒品种“蔓迪”的种子每克高达180元。同时,跨国种业公司的进入,也让国内上万家规模普遍较小的种子公司难以招架,失去竞争力。

昨日(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外资种业公司在国内市场攻城略地已有10余年。2000年我国颁布《种子法》之后,蔬菜、花卉种子市场开始对外开放,孟山都、杜邦-先锋、拜耳等跨国种业公司相继进入中国,各凭技术实力瓜分国内种业市场。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业公司已达76家。

情势之窘:跨国种业垄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资料得知,全球种业十强占全球种业市场份额70%,而国内种业十强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0.8%,发达国家正利用生物技术等领先优势控制他国的“生命线”。

“当下部分农作物品种外资种子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呈进一步提高态势。跨国种业公司在转基因生物技术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员指出。

上述民建中央的提案指出,跨国种业主要采取收购、兼并的方式在国内扩张,同时还与国内顶级实验室“合作”,掠夺我国种子科研资源。

“我国种业在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部种植司一位副司长此前坦言,目前我国种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跨国企业相比还很低。

提案建议:严控转基因准入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用“咄咄逼人”来形容跨国种业公司对国内市场的占有。

提案中列举了一系列“夺回”本国种业市场的措施。首先建议我国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审批。提案指出,跨国种业公司的优势在于转基因技术,目前我国的转基因技术水平落后美国20年,对任何一个跨国种业公司转基因产品的准入,都可能导致这块市场被鲸吞。

其次,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防治种质资源流失。建议修改完善《种子法》,禁止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非法搜集国内种质资源;对于国内重要农作物的核心种质资源,建立可以追踪的档案。

第三,对于与跨国公司合作的科学家、跳槽到跨国种业公司的育种人才和与国外进行合作交流的科技人员,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依法建立种质资源流失追究责任制度,严防种质资源无常流入跨国育种公司。

另外,提案建议启动育种专家保护工程,保护育种人才,避免我国育种人才轻易为跨国种业公司所用。

“重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选择有竞争优势或重要战略地位的种业公司,国家集中资金投入培育将其做强做大,重点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种业经营管理人才。”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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