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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审计署强调:善款善用

2013-04-23 01:17:3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四川芦山地震发生之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表达对灾区的援助之心。如何保证善款善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昨日(4月22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对捐款渠道导向、信息公开要求予以明确。

“捐款之后,如何存款、如何使用、如何公开,这些都是需要向社会交代的。”曾经去过汶川做过慈善活动的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刘斌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大致统计,仅地震发生2天内,各类企业的捐款数额就已上亿元。刘斌志告诉记者,信息的公开化对于我国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是一个必要的前提,如果没有信息的公开化,那么持续捐款的能力就会降低。

这次民政部重点要强调的,也正是信息公开。民政部表示,已开展募捐活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接受捐赠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民政部还要求公益组织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对于募集到资金的相关信息,要保证公开,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

另外,民政部要求建立反馈监督机制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民政部要求,要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对于捐赠者的查询,公益慈善组织和其他接收单位,要及时反馈。重建阶段要定期公开重建项目的进展信息,主动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

刘斌志说,“在汶川和雅安地震之后,我们的捐款越来越频繁,那么就必须要有这方面的规定,这是一个常规化的要求”。

国家审计署21日也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的跟踪审计。审计署表示,要对救灾物资的拨付、分配、管理等各种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救灾物资及时、足额下拨,力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并且要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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