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 2015-06-10 00:42:39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正式发布。该要求确定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在申请新产品时,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工信部将每年发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年度报告,公布汽车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等信息。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每经实习记者 冯彪
6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正式发布。
该要求确定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在申请新产品时,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工信部将每年发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年度报告,公布汽车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等信息。
七成中国车企已建有害物回收体系
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报废车回收数量也在迅速增大。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董长青此前著文预计到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会超过2亿辆,汽车年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辆。
据悉,汽车生产需耗用大量的钢铁、塑料、橡胶等材料,而这些材料绝大部分来源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此外,汽车产品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在汽车的生产、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这些物质严重威胁环境和人体健康。
据调查,我国70%的汽车企业已经开始建立有害物质和回收利用率管理体系,铅、镉等有害物质含量的达标率约90%,可回收利用率达90%左右。但行业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目前有害物质使用管理仅相当于欧洲2008年的管理水平,使得我国汽车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毕俊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没有从源头有效控制有害物质使用,没有开展易拆解、易回收性设计与绿色选材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在10年前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对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回收利用的管理。以欧盟为例,2000年,欧盟发布《2000/53/EC指令》,要求汽车企业在设计和制造时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拆解信息支持方面,汽车企业应在每种新车型投入欧盟市场的6个月内提供关于绿色拆解的技术支持信息,以使拆解员工知道该车各种危险物质在汽车上的位置。
落实生产者责任 打造绿色供应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此次出台的要求和欧盟此前的做法类似。首先是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并且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生态设计,遵循易拆解性和可回收利用性的设计原则,采用合理的结构和功能设计,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应用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易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制造技术。
其次,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要求体现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打造绿色供应链的特点。要求明确汽车生产企业应在申请新产品时,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并在获批后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这样能够支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现环保、高效、安全、精细拆解。
此外,工信部将每年发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年度报告,公布汽车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等信息,对汽车生产企业制度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