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7-01-18 00:54:26
督查组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中采取“一 刀切”的措施存在问题,需要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排放。对一些环保措施较好的企业,限停产条件应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 彪 每经编辑 贾运可
每经记者 李 彪 每经编辑 贾运可
针对近日的重污染天气,环保部昨日(1月17日)通报称,截至目前,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山东省菏泽市,河南省鹤壁、郑州、安阳、濮阳、焦作、新乡等14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此外,另有13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
在此背景下,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跟随环保部第七督查组对菏泽市展开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据记者了解,从1月15日8时起,菏泽已经正式启动2017年首次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要求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因此成为被要求停产的企业之一,该企业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如果按应急要求关停5天的话,企业的损失将达到1000万元左右。
与此同时,上述企业负责人指出,企业已经实施了超低排放,应该不能算重污染企业。按要求关停后为了保障电力供应,公司不得不从其他发电厂调电,而这些发电厂可能并未实施超低排放。因此,从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上来说,可能反而是增加的。对此,督查组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中采取“一刀切”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对一些环保措施较好的企业,限停产条件应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并将一些应纳入预案中来的企业纳入进来。
企业:超低排放仍被停产
1月15日,菏泽当天的空气质量状况显示为良,但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重污染天气,当日8时,菏泽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据菏泽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入冬以来,菏泽已经启动了7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两次是红色预警。
驱车驶离菏泽市区,在327国道上,很远就能够看见几个火电厂的冷却塔依然在冒着少量的烟气,这就是菏泽主要供电企业之一的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所在地。
据了解,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属于燃煤电厂,装机容量是2*60万千万,年使用燃煤量190万吨左右。企业厂区内的生产虽然已经停止,但是仍有不少工作人员。前述该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电厂有1号和2号两台锅炉,其中2号锅炉早在1月11日已经停运;接到重污染应急停产通知后,1号锅炉也于1月15日7时左右停运。为了保障正常的电力供应,现在只能从其他电厂通过电网调配。
在环保部督查组的督查过程中,停产后的利益问题成为企业反复向督查组诉苦的核心内容。前述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向督查组列出了1000万元的停产成本单:两个锅炉每启停一次,动力费、燃煤费、燃油费等加起来要200多万元;如果停产5天无法生产,将给企业带来经营损失达到500万元;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导致的企业停产将面临非计划停运考核,将会受到电网300万元的处罚。
对此,菏泽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每年火力发电企业都需要进行一段时期的停产检修,企业一般都是把检修期放在夏季,今后可以调整一下,应该在冬季停产检修,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损失。
此外,前述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提出,在实施了超低排放后,火电企业还算不算重污染源?
对此,督查组称,从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来看,实施超低排放后,火电企业排放污染物确实较少。但由于火电企业的用煤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比较大,对空气污染仍然具有一定的贡献。
督查组:“一刀切”存在问题
对于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而被强制要求停产,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感觉到有“委屈”。
该企业负责人说,华润实施超低排放仍被要求停产,但为了保障电力供应,通过电网从其他电厂调配过来的电能可能并非是实施超低排放的电力企业生产的。因此,从总的污染物排放量来看,可能反而是增加的。“是否存在我们企业被停产了,别的没有做超低排放的企业反而在运行?”该企业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要求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也要求,全市火电、焦化、建材、化工、石化、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燃油、燃生物质等锅炉,除保障民生企业和生产工艺不能停产的企业,需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外,一律停止生产。
此外,菏泽市的应急预案,还同时要求停止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工地作业。
菏泽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山东省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与其他省市相比是非常严厉的。按照规定,地市级的应急预案措施只能严于省里面的要求,停产是省级预案的要求。
为此,督查组在现场督查并询问了当地环保部门和一些企业的建议。督查组指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中采取“一刀切”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需要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排放。
督查组进一步强调,针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不足,要求山东省尽快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对一些环保措施较好的企业,限停产条件应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并将一些应纳入预案中来的企业纳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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