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头条

每经网首页 > 头条 > 正文

两部委:对小微企业放贷 利息免征增值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1-07 00:21:36

小微企业之所以融资难,一个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对其贷款的单笔成本较高,目前这一问题迎来转机。11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钟尹    

__-__.thumb_head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贾运可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未来这一状况有望缓解。11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还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两项政策是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一部分,通过增值税和印花税的免征形成税收组合拳,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提升空间大

近年来,税收政策的支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不断注入动力。此次通知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根据通知,小额贷款指的是,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以银行发放一笔一年期100万元的小额贷款为例,按照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粗略计算,银行可获得43500元(含税)的利息收入。根据2016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银行贷款利息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某注册税务分析师表示,这意味着,政策生效后,银行该笔利息收入将获得2462元的增值税减免。

那么,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如何呢?多方数据显示,融资慢、融资难、融资贵等,仍然是摆在小微企业面前的棘手问题。

比如,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统计,2016年末中国企业数目为2100万户,到今年(2017年)8月末增加到2400万户,但是仅有600万~700万户在各级商业银行里有贷款余额,大概有1600万~1700万户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没有不动产作抵押,没有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二季度小微企业从传统商业银行获取的贷款余额仅28.6万亿元,虽然同比有所增长,但是其占整个商业银行系统贷款余额的比例仍不足30%,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空间较大。

银行放贷意愿料将改善

小微企业已经是我国市场主体中的主力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迅猛,数量已占到全部企业数量的80%以上。2017年前三季度,平均每个工作日新办小型微利企业保持在1万户以上。

在这一背景下,妥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便显得日益重要。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税收政策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国家税务总局也通过“税银行动”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0.5万笔,小微企业借助“税银互动”贷款3700多亿元。

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小微企业之所以融资难、融资贵,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给小微企业单笔贷款金额小,但是手续、流程、所需的人力等成本资源并不低。相形之下,金融机构贷款给小微企业的单笔成本高,所以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给小微企业。此次通过增值税免征的方式,相当于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成本,让他们更有兴趣、更有意愿贷款给小微企业,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渣打中国中小企业信心指数(SEMI)显示,虽然信用指数较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表明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仍然恶劣。但9月底国务院决定将通过减税和定向降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随着时间的推进有望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供一定的支撑。实际上,10月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意愿指标已较9月上升1.2个百分点,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小幅增多,表明中小企业贷款环境略有改善。

赵全厚补充道,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性问题,未来对小微企业的政策会更细致、有效,对小微企业的补贴政策将走精准化的方向,譬如对于那些创新性、成长性的小微企业将有政策支持。

记者还注意到,同样在11月6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小微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增值税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