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广东清远市住建局发布房价“禁涨”通知:备案价不可上调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25 15:45:46

每经编辑 张益铭

9月25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可知,取消关于“备案价格允许在适当区间上浮和房价备案后申请提高备案价格”的相关规定。将“申请人取得相关价格备案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则该次价格备案视为无效”规定中,5个工作日更改为10个工作日。(每日经济新闻)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