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14 19:57:15
上市公司圣莱达因在2015年虚增收入与利润,在2018年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而令人没想到的是,一年多以后,圣莱达却把当年这部分虚增收入所多缴的企业所得税要了回来,不仅“弥补”了60万元罚款的亏空,还多赚了190万。
每经记者 王嘉琦 每经编辑 周宇翔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成了A股的“毒瘤”。
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多次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证监会也表示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
然而,有一家公司,因为虚增业绩被罚之后,反而“赚了”。
2018年5月,上市公司圣莱达(002473,SZ)因为在2015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被证监会罚款60万。
虚增了收入,就要多缴了企业所得税。没想到,一年多之后,圣莱达想办法把多缴的税要了回来。不仅“弥补”了60万元罚款,还多赚了190万。
圣莱达(全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温控器及电热水壶,后来又开发了咖啡机等新业务,旗下的子公司还涉足电影行业。
由于在2015年业绩造假,圣莱达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理。2018年5月8日,证监会披露了对圣莱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圣莱达的违法行为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
对圣莱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没想到,收到处罚14个月之后,圣莱达竟然把这60万罚款“弥补”了回来,还赚了190万。
它是如何做到的呢?
原来,由于之前虚增了收入和利润,因此也就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如今,公司把多缴的税要了回来。7月11日,圣莱达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 2015 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经公司申请,慈城税务所于近日退还圣莱达文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250万元。
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这250万退税款会计入2015年度的利润。
对此,有网友就吐槽说:原来财务造假可以赚钱。
圣莱达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源于公司业绩不佳。从2013年开始,圣莱达的业绩出现明显下滑,这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就能看出。
数据来源:圣莱达历年年报(更正前)
2014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经成了负值。如果公司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则会被深交所特别处理,也就是成为*ST股。
为了避免“披星戴帽”,圣莱达的高管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虚增收入和利润!果然,在2015年,圣莱达的净利润就扭亏为盈。
直到2018年5月8日,证监会披露了对圣莱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起业绩造假案件的全过程终于被完整呈现。
圣莱达虚增业绩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用一部电影的版权。
当时,时任董事长胡宜东了解到,华视友邦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友邦)拥有某影片的版权,于是,他找到华视友邦法定代表人陈某,请华视友邦将这部影片的全部版权转让给圣莱达,作价3000万元。
从2015年财报中可见,这部影片名为《饕餮刑警》。该片直到2018年才正式上映,更名为《西北风云》。最终,这部电影在豆瓣的评分仅有3.5。
然而,在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书之后,2015年12月,华视友邦未依约定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在调解之后,华视友邦退还了3000万版权转让费,而且还赔偿了1000万元违约金。
于是,圣莱达将这1000万元违约金确认为2015年的营业外收入。
然而,这次版权交易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上,这3000万转让费和1000万违约金,都是圣莱达自导自演一场戏。
其实,当初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的时候,胡宜东就知道,华视友邦不完全拥有影视版权全部权利。而且,经查,影片版权转让协议书的实际签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晚于违约条款约定的获得公映许可的最后日期2015年12月10日。也就是说,圣莱达方面最开始就知道,华视友邦一定会违约的。
而且,无论是最初圣莱达支付的3000万版权转让费,还是违约后华视友邦偿还的3000万本金和1000万违约金,其实都是在圣莱达及其实际控制人覃辉的一系列公司之间流动。简单地说,所有这些资金,都是出自于圣莱达或它的关联方,最后又回到了圣莱达或它的关联方,在这期间,华视友邦只是扮演了一个过渡的角色。
圣莱达另一部分虚增业绩则是来自政府财政补助。
2015年12月31日,圣莱达发布《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称收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经济发展局和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司获得极速咖啡机研发项目财政综合补助1000万元,确认为2015年度本期收入。
和前面一样,这1000万补助,也是出自圣莱达自己人的腰包。
经查,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胡宜东请求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慈城镇政府)帮助,形成以获得政府补助的形式虚增利润的方案:
慈城镇政府不用实际出资,由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先以税收保证金的名义向慈城镇政府转账1000万元,然后再由慈城镇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名义将钱打给圣莱达。
而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正是圣莱达的第一大股东。
2015年12月29日,转款1000万元至慈城镇政府会计核算中心。2015年12月30日,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转给圣莱达1000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
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36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43万元。
扣除虚增金额,圣莱达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万元、净利润为-1068.57万元。虚增行为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扭亏为盈。
在对圣莱达公司罚款60万元3个月之后,证监会又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胡宜东、实际控制人覃辉、时任圣莱达财务总监康璐等14人作出了处罚,其中:
对胡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康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且,圣莱达还面临着诸多投资者的起诉。从去年6月至今,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索赔。原告认为,圣莱达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7月13日的公告,截至目前,共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06位投资者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索赔金额合计4456.18万元。其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1例;原告撤诉66例;一审未审结9例;原告收到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8例。
目前公司已经受到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驳回员工诉说请求的主要原因为:
法院认为,投资损失与圣莱达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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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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