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9-09-10 14:06:15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缔6家机构P2P网络借贷业务的通告(第二批)》显示,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再次取缔6家P2P网贷机构。
每经记者 谢婧 每经编辑 卢九安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缔6家机构P2P网络借贷业务的通告(第二批)》(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显示,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再次取缔6家P2P网贷机构。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化解存量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该区6家机构P2P网络借贷业务(第二批)予以通告取缔。
这6家P2P分别为:宁夏惠融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名:铜富客)、宁夏宁商民间金融借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名:宁商e贷)、宁夏融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名:有益理财)、宁夏小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名:宁夏贷)、宁夏宁安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台名:宁安贷)、宁夏川金贷投资有限公司(平台名:川金贷)。上述6家公司所在地均在银川。
《通知》显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6家机构不得再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并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公司或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同时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关闭平台网站,下架APP。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后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投资、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能力。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网贷行业加速出清速度,此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曾于今年7月发布公告取缔18家P2P机构,加上此次取缔的6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目前已累计取缔24家网贷机构。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