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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燕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燕枝简历
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5月出生,山东莱州人。2004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7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5年3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2年10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助理、助理审判员;
2003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8年4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负责人、审判员;
2009年11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9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代庭长;
2011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审判员;
2013年3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员;
2013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5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9年9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