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21-12-03 13:22:10
每经编辑 黄胜
据人民日报12月3日消息,12月2日,江苏通过反家庭暴力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条例规定,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23331938)
《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主要包括:
殴打、捆绑、冻饿、残害等人身伤害行为;
拘禁、限制对外交往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跟踪、骚扰,经常性谩骂、恐吓,以人身安全相威胁,侮辱、诽谤、散布隐私,以及漠视、孤立等精神侵害行为;
强迫发生性行为等性侵害行为;
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等侵害行为。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后,可以向哪些部门和单位投诉、反映、求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如何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干预和处置,条例也作了规定,明确投诉求助的方式,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工会、青年团、残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59020056)
条例还规范临时庇护服务。明确临时庇护场所的设立条件,细化临时庇护服务事项,规定临时庇护场所提供临时食宿、做好安全防护和隐私保护、分类分区救助、协调有关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服务等内容。
“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出具告诫书,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两种重要制度设计,是制止家庭暴力最有力的方法和措施。”严冬说,条例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对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保障制度切实可行。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20590563)
条例规定,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
此外,条例设定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年老、残疾、重病或者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保护和帮助。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人民日报、扬子晚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75384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