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由成都市网络信息应急指挥中心主办。
一、举报主体
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成都市属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工作。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三、举报方式
(1)登录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网址:www.cdjubao.gov.cn),选择“举报入口”。
(2)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网络举报”(微信ID:cdjubao),点击菜单“我要举报”。
(3)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的举报渠道。
(4)对于非成都市属地网络平台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可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址:www.12377.cn)举报。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五、注意事项
(1)举报平台将根据工作需要在保护举报人权益的前提下,使用举报人的任何叙述及相关举报要件。
(2)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重复恶意举报,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