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对好视力眼贴涉嫌诸多问题报道后,昨日(5月7日),一位自称是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视明)品牌部联系人的孙某,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了函件。就国家商标局官网上查不到好视力眼贴商标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一事,该函件回复称,这是在一个案件中通过司法认定的。
记者获得了一份好视力眼贴商标于2007年1月获得“驰名商标”认证的民事判决书副本的扫描件。但是,郑州新视明在提供给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化中院)的资料存在诸多疑点,比如,所谓“中国中医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科技产业基地”,已被中国中医科学院产业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无效认定”。
同时,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比行政认定要容易得多,易产生寻租空间。为此,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规范文件。【更多】
5月6日和7日,《每日经济新闻》连续两天报道好视力眼贴及相关产品所涉嫌的诸多问题后,昨日(5月7日),一位自称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好视力眼贴生产基地)品牌部联络人的人士发来声明,对其高新科技企业资质和驰名商标认定问题做出解释,但对于消费者重点关注的产品成分及功效只字未提。
针对好视力眼贴产品涉嫌成分虚假、夸大效果等问题,记者请其做出详细解释并出具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