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7月16日报道,近日,湖南一对父子在花店购买9999元“人民币花束”,隔天投诉至人民银行要求处罚花店负责人。相关部门表示,首违免罚,这一做法受到网友点赞。目前,涉事花店已按要求下架相关产品。
据了解,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产生广泛影响的“拍黄瓜”事件即因他们投诉而起。
近年来,职业举报人的种种行为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职业举报是社会共治,可以起到监督、净化市场的目的,但更多质疑声音则认为,职业举报的“钓鱼”行为已把举报异化成了一种牟利工具,非但起不到净化市场的目的,反而还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父子买下人民币花束后 举报店家至人民银行
据株洲日报知株侠视频7月16日消息,今年6月12日,湖南一对父子购买9999元“人民币”花束后,将花店投诉至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要求对花店进行处罚。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称,投诉人5月曾到该部门咨询“人民币”花束是否违法,获得肯定答复后,表示将去取证。、
据报道,株洲市相关部门表示,因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落实首违免罚,并未处罚花店。目前相关花店已经进行整改,不再售卖相关产品。
视频截图
据极目新闻,16日下午,多家株洲花店经营者告诉记者,已经听说了这个消息。株洲市开元区一花店老板郭女士称,曾经接到过8888元人民币花束的订单,包装费收了顾客600元。“主要是包装耗费的时间长,如果100张人民币,包装的时间需要一个多小时。”郭女士表示,很多同行已经看到了这个新闻,现在也知道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以后不会接这种单。
不过,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当地花店时,个别店面老板表示可以满足顾客相关需求,但需要顾客提供现金,不支持转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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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民币做花束拿来交易,这种行为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据极目新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介绍,售卖人民币花束涉嫌违法。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蓝天彬说,售卖人民币花束,违法行为轻微,并且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已经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株洲相关部门考虑到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对花店进行教育,不予处罚,这是适当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父子3年49次举报“拍黄瓜”
相关部门查询掌握,该父子系今年网络上举报饭店“拍黄瓜”事件的当事人。
据报道,举报花店的父子就是今年5月以“餐饮企业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为由,举报多家餐饮制售“拍黄瓜”违规事件的当事人。经相关部门查实,这对“职业打假”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
2023年5月,湖南株洲曝出一则“职业举报”父子3年内49次举报当地商家无证售卖“拍黄瓜”的新闻。据工人日报5月19日报道,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无凉菜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举报了49次。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监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
当地小餐馆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菜单原本没有“拍黄瓜”,晏某主动要求做。“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几天后他的餐馆就被举报了。曾有商家将其照片挂在门头,提醒商家不要接待这对父子。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此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却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如何看待涉事父子俩的职业打假行为?
据红星新闻,7月16日,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父子两人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王鹏认为他们个人维权意识较强,从优化营商环境上来说,确实维护了市场秩序,有助于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但是这对父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很难界定的,从另外一个维度来说,如果这对父子他们以打假、维权为幌子,去获得所谓的经济收益,那么消极角度来说,就会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
王鹏表示,一些被投诉的商家出于维护自己的形象、保障正常经营、避免处罚等目的,选择息事宁人与他们私了,那么这对父子就可能产生一定的盈利行为,“因此我觉得这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一是这对父子400多起相关投诉,有多少是真正的违法违规,有多少是让这对父子产生了经济收益,有多少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需要进一步界定,才能进行后续分析。”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父子举报的这种行为属于正常履行消费者的监督权,市场的规范和秩序不仅依靠法律,也依靠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积极守法的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结合此前父子二人打假,如果将“打假”作为一种常态化的职业,并且“钓鱼打假”,甚至对相关商家敲诈勒索,可能会对市场造成反向影响,浪费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另据极目新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表示,职业打假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社会进步,但也面临着更多争议。
有些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名,背离初衷,通过各种手段谋取大量经济利益,甚至有的威胁恐吓要挟商家,牟取非法利益。职业打假人有必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有企业因职业举报人压力倍增
2015年4月修改后的食安法在原来的“价款十倍”基础上,增加“损失三倍、最低一千元”的赔付要求;2021年8月,国家相关部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重大违法行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与此同时,近些年随着举报人的职业化,部分人的打假手段、目的也与立法初衷出现偏差。
据统计近两年,全国超过17家大型商超企业与职业举报人发生冲突,涉及金额达到数千万;大润发门店每年发生约2000起职业索赔事件。此外,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投诉举报每年超过100万件,职业举报人恶意地进行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既干扰了市场秩序,也干扰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法院的工作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甚至滋生了犯罪行为。而无孔不入的职业举报导致一些企业不堪重负,经营压力倍增。
惯用“群狼战术”恶意纠缠
最近几年,随着网络购物兴起,职业举报人的“战场”也由线下实体店扩展到了网店。
据法治日报报道,以“打假”为主题的社交聊天群规模庞大,非常活跃。高阶QQ群还会教授鉴定书的制作教程,比如“超范围经营、重金属污染、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针对化妆品店的打假,群里还会教授制作过敏证明,以此碰瓷一些并无问题的店铺。
记者以新人身份表示愿意“上车”,并询问具体该怎么操作。一名群管理员说用“群狼战术”,即几个人同时下单,每个人都只下小额订单,然后一起要求索赔,以举报相威胁。一般卖家都会给钱消灾,或者接受退款不退货,就达到了“吃货”的目的。同时,这名群管理员表示,如果成功了要记得给他“车票”,还很大方地表示可以“先车后票”,即“吃”到了货或者拿到了赔偿再给他相应的钱。
据“前辈”介绍,手机等店铺也容易被职业举报人盯上,主要查营业执照、产品货号、3C认证等。如果没有,即会对其进行敲诈。此外,一些训练有素的职业举报团队在搜寻“猎物”时也非常讲究,那些看起来明显在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小店不在其目标范围内,因为一旦索赔过高老板很可能直接关店,举报人还可能会因此损失货款,得不偿失。
因此,他们聚焦的主要是那些单价较高的电子、家具等产品,会从销量较好的网店中选择其爆款产品下手,而后从工商举报到发律师函再到法院起诉,有一套流水线操作流程,成功率高且每次收益都不错。
一位在电商企业处理过大量关于职业举报人案件的朱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职业举报人的常规“套路”有两种:一是反复购买索赔,并共享商家信息,但不会去告发商家;二是放大商品有限的瑕疵,以举报投诉要挟,实现拿钱的目的。最后,依旧是放任市场上的假货,或者商家的瑕疵继续存在。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多数职业举报人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消费者,他们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职业索赔行为占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资源,给正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陈柯名
封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极目新闻、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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