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间,纳川股份(SZ300198,股价2.37元,市值24.45亿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长泰县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纳川)于近日收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长泰纳川建设的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
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长泰纳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上述工程已处于施工后期且属于大型工程,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长泰纳川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即197万元的罚款。同时,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直接责任人王维处以19.7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长泰纳川仍保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公司将引以为戒,持续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纳川股份表示。
同日,纳川股份还发布了公司及子公司欠付利息、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纳川股份表示,受公司所投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项目、BT(建设—移交,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应收账款长期拖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影响,公司资金流极为紧张,致使公司及个别子公司12月应付的部分银行PPP项目贷款、流动贷款利息未能如期偿还,导致银行利息欠付及贷款逾期。
截至公告披露日,纳川股份及其子公司逾期银行债务金额累计约1.7亿元,占纳川股份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2.45%。
“公司正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方沟通,通过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纳川股份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